储能网获悉,中国安徽宣城科蓝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3750kW/7830kWh储能项目启动招标。项目名称为宣城科蓝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3750kW/7830kWh储能项目,审批备案机关是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,批文编号为2511-341861-04-01-987373,招标人是宣城城建新能源有限公司,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,出资比例100%。
本项目配套新建一套3750kW/7830kWh户外液冷储能系统,总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,拟建于宣城科蓝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红线内闲置空地,总容量7830kWh,建设期150天。建成后主要为用户提供充放电服务,核心作用为削峰填谷——电价低时段充电、电价高时段放电,自储自用不发电上网,可降低用户用电成本并减轻电网高峰压力,采用10kV高压并网。
项目采用EPC模式,中标人需完成设计、采购、施工全流程工作,包括方案设计、设备采购、土建及安装施工、施工用水用电、辅助工程、安全设施、并网接入、地方关系协调;还需完成所有设备系统的供货安装、CMA/CNAS检测报告获取、试验调试、试运行、竣工验收、整套系统性能考核验收(确保电能质量及功率因数满足供电部门要求)、技术售后、人员培训,配合虚拟电厂接入,并在接到通知后2个月内接入甲方指定储能管理平台,直至移交生产。
项目预算金额1080.54万元,报价形式采用费率报价。投标人需满足: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,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,或电力行业(送电工程、变电工程)专业丙级及以上;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、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(承装承修承试均三级及以上),且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,人员设备资金满足施工能力。
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;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(投标单位注册)、安全生产B类证书,中标后可撤离其他项目任职;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(或设计负责人)为同一人。设计及施工负责人无业绩要求。投标人禁止情形包括:被宣城市各级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且仍在披露期,被设区市级及以上部门限制投标且仍在限制期(子公司不良记录不影响)。
接受联合体投标,成员(含牵头人)不超3家(1家设计单位、2家施工单位)。需签订有效联合体协议,牵头人为施工单位;各方具备对应分工资质能力,同一专业分工按就低不就高定资质,不同专业按分工资质组合认定;中标后各方共同签合同担连带责任,不得单独投标或重复参与联合体;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仅牵头人签章,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,成员需及时入库。


